我国如何全面打好黄河生态治理攻坚战?
华语社:中新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阮煜琳)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走上了法治轨道。官方明确,要全面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拥有黄河天然生态廊道和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产品主产区,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黄河以全国2%的水资源承担着沿黄河省区民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西北、华北地区的生命线。
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等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黄河水资源极为短缺,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部分支流出现断流,甚至存在挖湖造景的情况。加之水资源开发强度高,农业用水效率不高,使得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支流生态流量不足,水环境质量总体差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6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
2022年8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当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短板和弱项,提出了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5大重点攻坚行动和23项具体任务,成为“十四五”时期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该行动方案明确,通过攻坚,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并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沿黄河9省(区)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着力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黄河流域地表水I类-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5%,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II类水质。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对记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出台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下一步,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推动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改善。还要指导地方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衔接工作。
3月17日,生态环境部启动黄河干流中下游及部分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按生态环境部部署,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要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流量保障与监管,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入黄河支流消劣整治。同时,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启动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