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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对零就业家庭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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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7 08:18:13
来源:中新社

     中华新闻网:中新网5月26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人社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在会上表示,对零就业家庭,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记者 杨可佳 摄
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张立新介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十五五”就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当前,我国人口已由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但人口基数依然庞大,就业工作始终面临重大考验,特别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非常重要的抓手。近年来,人社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突出基层导向,强化数智赋能,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在促进供需匹配、有效治理失业、应对突发危机中的重要作用。

  张立新表示,为全面推动《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人社部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在就业服务方面,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业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落实。支持每位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服务,定期举办“10+N”招聘专项活动,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特点,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招聘活动,向常住人口提供针对性岗位信息。鼓励各地广泛组织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等“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开展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网络招聘活动,促进人岗对接匹配。

  在创业扶持方面,积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聚焦创业项目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向有意愿的常住人口提供针对性创业服务。广泛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赋能。

  在就业援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劳动者,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一对一”就业帮扶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政策服务举措,分类实施就业援助。对零就业家庭,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在职业培训和技能认定方面,人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把农民工作为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指导各地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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