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禁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做法
中国最高法: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
华语社:中新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张素)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人民法院要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泛;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旗帜鲜明亮剑。
段农根说,此次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从类型上涵盖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具体案由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赡养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恢复原状纠纷、商业诋毁、服务合同纠纷等。在价值观引领主题方面,涉及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业主权益保护、诚信经营、诚实信用、见义勇为、自甘风险等主题。
其中,在“张某诉上海地铁某运营有限公司、某保安服务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检人员安检被阻拦倒地受伤,在此期间安检人员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其他过激行为,阻拦原告进站系履行安检职责的正当行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指出,本案明确不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引发自身损害者,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正当履行职务者不承担责任,真正落实、落细“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治理要求。
段农根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将党中央关于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