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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迎修改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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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07:48:07
来源:中新社

       华语社: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张素 梁晓辉)呼格案、张氏叔侄案……15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让这部走过30年的法律又一次受到广泛关注。

 
  国家赔偿法是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重要法律。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法律法规政策零星规定了国家赔偿的内容,如司法部曾颁布关于冤狱补助费开支问题的答复。直至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家赔偿法,中国国家赔偿制度才正式建立。这部法律也被视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飞认为,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是宪法庄严承诺的兑现;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是保障人权、规范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1995年1月起,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受理国家赔偿申请。据统计,1995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决定赔偿金额75.35亿元人民币。
 
  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看来,30年间,国家赔偿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有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和执行力。特别是呼格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冤错赔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充分彰显。
 
  国家赔偿具有权利救济和规范职权行使双重职能,国家赔偿法也专门规范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承担问题。实践表明,国家赔偿制度的权力监督功能不断发挥作用。
 
  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前,法院每受理1.5万件案件,就有1件因违法或错误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中共十八大以后,降低到每受理3.4万件案件,1件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有评论认为,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家赔偿案件成效明显。
 
  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会上指出,30年来,法院依法履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在平冤理直、纠错正偏、保障人权、修复公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向新时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会上表示,检察机关要“促进当赔则赔、应赔尽赔”。同时,要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防范和纠正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源头减少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除了加强法律的实施,在颁布30周年的时间节点,国家赔偿法正迎来修改完善的契机。
 
  目前,修改国家赔偿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国立法机关表示,将扎实做好国家赔偿法修改工作,为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马怀德称,新时代国家赔偿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比如国家赔偿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够畅通、国家机关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需要“加快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修改和配套工作”。
 
  刘飞建议进一步扩大赔偿范围、提高赔偿标准、改革审判形式、增加监察赔偿,为人权保障与公权制约提供更为全面可靠的制度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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