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让打人者不敢打人,不是被打者不敢还手。
华语社:社会上流传者这样一种让人气愤的现象,打人者猖狂暴虐,被打者不敢还手,不然就会被警察定义为互殴。这种现象让人民群众感到不可思议,也感到困惑,当你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只能被动挨打吗?如果挨打不能自保,那么法律公正何在?
法律的作用应该是对违法打人行为进行有力的威慑和惩处,让那些有打人意图的人因忌惮法律后果而不敢轻易付诸行动。这样能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序良俗,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而不应该让被打者因为各种顾虑而不敢正当还手保护自己,否则会导致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出现。一个健全公正的法律体系应当在保障受害者权益的同时,合理界定正当防卫等情形,以确保公民在面临不
法侵害时有合理的应对途径和保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全的宗旨。
希望国家对执法部门明确界定国民的自卫权,不让违法分子任意胡为。(作者北京华语社总编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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