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以无资金

低价八十万出售本站并同价出售多个著名网站(首页底部)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 > 医药疾病

两部门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9-17 07:30:59
来源:新华社

        华语社: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顾天成)增加消毒剂使用种类、优化首次暴露后的疫苗接种程序、扩充高暴露风险者范围、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记者16日从国家疾控局获悉,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作出指引。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一种乙类传染病。数据显示,2007年至2022年我国人间狂犬病发病数实现16年连续下降。

  新版规范明确,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暴露;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Ⅲ级暴露。

  根据国家疾控局发布的政策解读,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狂犬病暴露应进行规范处置。其中,I级暴露者一般无感染风险,清洗暴露部位即可,无需进行医学处置;Ⅱ级暴露者存在轻度感染风险,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Ⅲ级暴露者处置;Ⅲ级暴露者存在重度感染风险,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关于暴露后的伤口应如何处置,根据规范,伤口处置应越早越好,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伤口冲洗,用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消毒处理,伤口冲洗后用稀释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果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涂擦伤口;预防其他感染,根据伤口污染或感染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更多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人民商场网、人民商城网出售、关帝庙网(中华军事网)出售、北京民心网(中国民心网)出售、国民新闻网(国民网)出售
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欢迎各界爱国人士捐助。华语社收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621226 1717005970049)杨志强收
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网站首页)每篇文章宣传费伍百元,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903238507@qq.com
华语新闻网:原《中华新闻网》- 官网。版权所属单位: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MBT1R.
Copyright@2012-2032 华语新闻网(中华新闻网)联系电话:17071410443 、17611656736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语社: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华语社邮箱: 903238507@qq.com 微信:zhonghuaxinwenwang
北京市华语社新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原办公电话:010-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华语社与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主办 工信部:京ICP证16067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