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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10起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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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5 08:18:14
来源:中新网

       中华新闻网: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全国公安网安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今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近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帖文,谎称山东烟台某高中校门口斑马线处发生惨烈车祸,人员受伤情况极其严重。该校作为本地重点高中,相关消息快速触动了家长情绪,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本地舆论热议。

  经查,网传信息均为虚构,网民张某为一名网络博主,其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肆意散播谣言信息,还凭空杜撰伤者腹中胎儿不幸离世的虚假情节,引发大量网民议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近日,“科目二增加窄路掉头,科目三新增模拟隧道……”等一批所谓“安徽宿州2026年驾考新增考核项目”的消息在互联网传播,引发大量当地网民关注,特别是当地正在备考的驾校学员纷纷留言求证,甚至有人因为担心难度加大而急于向驾校退费或抢报。

  经查,网民付某、邓某某、黄某某等6人为安徽宿州当地驾校培行业从业人员,为了博取流量关注、诱导学员报名,散布所谓“驾考解读”视频,引发谣言信息传播扩散,误导广大驾校考生和备考人员,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投诉甚至退费等,干扰了驾校的正常经营和考试安排,损害了交管部门的公信力,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付某、邓某某、黄某某等6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

  近日,一则“有人冒充医护人员在大街上抓人卖器官”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群众恐慌。经查,该信息无任何事实依据,系海南文昌网民陈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而编造的虚假信息。

  经询,陈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

  近日,海南琼中网民王某某的槟榔树被邻居不慎烧毁,事发后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某也已经收取赔偿款。但王某某仍为了宣泄个人不满情绪,编造谣言,称此次事件涉“黑恶势力”“故意纵火”等,并将虚假信息先后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致使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关注讨论,严重误导公众认知,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

  近日,重庆万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余某某在互联网平台频繁发布所谓“缅甸园区”系列视频,并配文“园区的绝望”“园区小黑屋”等耸人听闻的字眼,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余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肆意剪辑网络无关视频进行“移花接木”,并编造虚假文案,制造涉“缅甸园区”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6

  近日,网络博主王某某(网名“王大锤在路上”)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牟取私利,编造一系列涉及货车司机和货主之间关系的网络谣言,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山东德州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儒为捏造情感叙事,打造“正义”虚假人设,在日常装车、运输、卸车过程中拍摄部分短视频,通过后期剪辑,捏造货车司机与货主之间的冲突情节,并使用其本人账号发布,引发相关谣言视频传播扩散,误导部分货车司机效仿,煽动对立情绪,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7

  近日,广西玉林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网民黄某利用AI生成技术编造虚假信息、冒用人民警察公职人员形象进行商业营销。

  经查,网民黄某为博取流量、招揽生意,利用AI工具,生成含有身着制式警服人员的虚假采访视频,借公职人员形象为自身经营场所做商业广告宣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该行为不仅编造网络虚假信息,还擅自冒用警务人员形象,严重损害公安公信力,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8

  近日,云南楚雄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网民普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村内殡葬视频,并配文称“某村委会翻下一张车,两死三重伤”。经属地公安机关核实,当地近期未发生“两死三重伤”交通事故,相关信息为虚假信息。

  经查,普某某在视频发布前一天曾到该村参加过世老人出殡,并现场拍摄视频,后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将所拍摄的视频配上“翻车“”死人”等不实信息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普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9

  近日,四川攀枝花网民赵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利用特效制作的显示自己脸部浮肿的视频。视频中,赵某谎称有人在攀枝花某农贸市场以“漆芽”冒充“椿芽”进行销售,导致其食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该视频发布后在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引发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恐慌。

  经查,该视频内容纯属赵某虚构事实、自导自演。该视频播放量高达20余万次,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10

  近日,四川攀枝花网民纪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张医务人员正在抢救病人的照片,却配文称“已经开始抢器官了”。

  这一骇人听闻的言论,歪曲了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事实,并配文要“为华夏除害”,恶意中伤医护人员形象,引发网络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查,网民纪某所发内容纯属捏造,该谣言信息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误导网民认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对纪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随意编造、传播涉人身伤亡、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类虚假信息,极易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稳定社会秩序。

  广大网民要恪守网络言行底线,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勿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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